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甲方在珠海市合法所拥有的物业(以下简称上述物业)
二、(一)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1、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
(二)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1、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甲方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全产权,房屋产权清楚,可依法交房。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上述物业的租价为:¥
四、委托有效日期: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房协议。
2、每月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月租,水电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
3、代甲方为承租方维修家私电器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将维修费用收据传真至。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大写人民币)
2、甲方承担房屋以及家电维修费用。如需代付,在下月租金中优先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课向珠海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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