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内类似项目的操作方式和模式,甲方将院墙砌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工程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内容:院墙砌筑的基础处理、院门的安装、门卫房的建设(以甲方交底的简易施工图为标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五、施工工期:自20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20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 日竣工,总工期 6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2%,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总造价:本院墙工程约计1800米,每米按 1200 元计算,工程总造价约为:216万元(结账按实际丈量长度计算)。若有增补工程量则按预算价格及工程量计算。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待乙方工程彻底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量款。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及资金。
3、甲方协助乙方院墙放线、监督管好工程质量。
4、乙方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外来人员的干扰及施工扰民问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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