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消防工作走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和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变,以及我国加入wto,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关注。本文作者根据自己近十年消防执法的经验,详细分析了消防执法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第一,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执法武断。消防法律文件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不引用法律规定。
二是以罚代捕、以停代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不严现象更加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意识不足,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
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性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仅口头督促整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第四,执法不严,有罪不罚现象相当普遍。对于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一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故意拖延。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使用、开放、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
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已经建立,但审批不严,效果不佳。
第二,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为:有的是处理后取证,先罚后定,再批;一些不应该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当场处罚。
第三,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不得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
第四,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不责令整改,整改期满不复查的。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的,不要求依法整改和处罚,不按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进行到底。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不能对消防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格。由于消防监督员人数少,业务多,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法律的时间大大减少,掌握自身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他们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不适当的意见,这表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不熟练的业务,从长远来看会降低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力度。
4.消防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无法真正落实。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岗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人员很难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特别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但在及时发现执法过错方面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虽然有些人发现了,但他们不能伤感情,不能让自己的心承担责任,不能起到监管、惩戒和教育监管者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薄弱,消防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并不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很多人,甚至是消防重点单位的相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执法认识不足,不同意消防行政处罚,没有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没有在群众心中留下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观念的深刻印记。
二、加强和完善消防执法措施
1.积极适应入世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改革和废止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关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认真清理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做好立法、改革和浪费工作。特别是要制定和完善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律法规;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及时废除。
2、切实抓好消防法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必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为此,消防机构应建立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员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同时,及时组织考核。所有岗位监督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
3.加强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
一是要做好垂直监督,即不仅上级有权对下级进行监督,下级也有权对上级的执法活动和违法行为提出建议;
二是做好横向监管,即同一业务部门和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管,确保消防执法活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消防监督执法透明度,宣传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增强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要逐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和补偿的新途径。消防监督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种代理和服务中介组织的作用,发展法律、会计、建设和考试、特种设备检测等社会消防监督相关中介组织。他们将承担一些有偿服务,如消防安全咨询和科技指导,建立科学的监督和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代替政府和企业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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