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扩张和旧城的改造,加上居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档家具、办公用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地增长,而所谓的高档家具、办公用品大多数出自城郊接合部的一些个体家私加工企业。这些所谓的“工厂”,其实就是简单的手工作坊。以江东区为例,经调查,仅江东区福明街道处在城市边缘的家私制造业就有20多家。它一方面繁荣了当地的经济,接纳了农村的大量富裕劳动力,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小编整理了相关调查报告。
一、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
很多家私加工行业的厂区布局随意性较大,绝大多数厂房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车间与车间未设防火分区。更有甚者是整个加工厂房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根本无防火分隔设施。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厂房、设备越来越多,而厂址又受到条件的限制,导致原有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被占用,大片厂房、仓库甚至生活区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低,生产条件简陋
较多的家用私制造业租赁一些乡村破产或亏损企业的车间、仓库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厂前均未申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就擅自投入了生产,有的甚至无任何生产手续。一般的厂房大都采用砖木结构。有的为节约资金,就地取材,木梁、柱、木板加石棉瓦(白铁皮)屋顶的简易建筑作为车间、厂房使用。有的屋顶甚至是油毛毡。其生产、办公、食住环境均因陋就简,极易形成“三合一”企业的格局。
车间内大多采用无保护的明线敷设方式,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有的直接敷设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电线路、设备长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线路长期处于老化和超负荷状态运行,在电器设备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护设备,而家私行业产生的木屑、刨花、粉尘又多,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
(三)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经营者在选址时,从未在家私加工行业的特性出发,选择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虑到场地的使用率和经济的承受力。有的家私加工场地虽配备了灭火器材,但所配的灭火器材类型与保护场所不符;有的家私加工行业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产品便是干粉过期或是保养不善,锈蚀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没有配备。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场地地处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还未到达,有的虽到达了,可水压等处于城市的边缘,满足不了要求。大多数家私加工行业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约97%以上的家私加工行业无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家私加工行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十分严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放弃安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实际上将消防工作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应付了事。心存侥幸思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的行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对火灾隐患听之任之,舍不得投资整改。加上从业人员大都是周围农村的富裕劳动力或外地来甬的打工人员,消防素质低下,在从业前未经消防培训教育,不懂防火常识,在工作或休息时四处流动吸烟,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为地制造了安全隐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当地领导“过分”关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现有警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上一定规模的家私加工行业进行监督已勉为其难,而城郊接合部的家私加工单位都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应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认为很多问题是老问题,整改难度大,即使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也一时不能解决,反而给自身招来麻烦。而《**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众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单位在消防监督上,实际仍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少数地方领导对消防执法影响较大。本着保护当地经济出发,对存在隐患、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出面讲情疏通,要求予以“关照”,致使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同时使消防监督陷入被动。
二、家私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组织,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家私加工行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建筑防火审核,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
在政府提出统一规划建立家私加工行业园区的同时,应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消防部门要主动的出谋划策,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关。重点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等,从源头上阻止新的火灾隐患的存在。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对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帮助整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①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若需开门窗,应设成防火门窗。
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的破旧建筑物。
⑤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三)规范家私行业的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
要督促家私加工行业规范加工场地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安装保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单位应设专职电工,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用电安全。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并设立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对单位较小或确有困难单独设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资、互助互利”的原则,共同设置消防水池,不断增加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应严格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依法治火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抓好家私加工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使其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家私加业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应变及自我防范能力。
(五)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消防部门要确实履行职责,要以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导,依法监督。不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专项治理活动,凡发现有“三合一”企业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决不允许“三合一”企业的存在。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安全系数。确保绝对安全。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法取缔并对业主严厉处罚,决不能手软。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使监督人员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消防服务。使家私加工行业走上企业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以上就是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的调查报告。大体来说,该行业存在许多安全漏洞,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及时采取措施未雨绸缪,避免甚至杜绝各种消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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