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 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 套房计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 元(不计利息),因甲方
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缘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押金。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季度把应付的租金按合 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上述房屋的水电费和物业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暂定两年,合同计租之日为 年 月 日开始。第一年租金每季度为 元(大写: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同时甲方每次在收到房款后应给乙方收据。第二年月租金较第一年月租金上涨5%。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房屋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璜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办公,不得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和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乙方如需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押金,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贰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补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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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签订):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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