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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承诺书

2023-12-02 来源:星星旅游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及xx市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方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资金到位后,我方承诺在6个月内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因故未能实施,服从由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四、我方同意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招标管理办法》(待发)的相关规定,由市旅游委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货物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服务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工程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等招标工作的开展。

  五、我方承诺自筹资金应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在项实施期内全部到位,因故未能完成,服从由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六、保证对《xx市旅游手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分别进行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检查。

  七、保证根据市旅游委及其指定专业机构的要求,随时提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的书面材料。

  八、保证配合市旅游委做好项目检查等相关工作。

  九、保证随年度决算,向市旅游委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保证在项目结束2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报告、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及审计报告等材料报市旅游委验收。

  十一、保证项目于 年 xx月开始启动,于xx年xx月底结束。

  十二、我方保证不会出现下列情况:

  (一)同一项目申报旅游专项资金的同时申请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

  (二)未按《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内容启动与实施项目;

  (三)更改项目实施内容,与经评审通过的内容不一致;

  (四)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原计划投资额存在较大差距;

  (五)不符合其他事先已约定和本承诺书中的条款。 十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弄虚作假或出现上述情况时,市旅游委有保留停止拨付剩余资金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市旅游委可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变价收入)。违反财经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今后三年内,市旅游委将不再对我方的任何项目给予支持。

  十四、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本承诺书自承诺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项目申报单位暨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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