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司”)发现咨询有限公司(“x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中含有 “一站式金融服务,您身边可靠的金融顾问,精选业内投资品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升资产配置格局”合作品牌中显示有“信达资产-xx人寿”、“保赢一号:xx人寿——悠享2号”等不实宣传,同时在其会员产品宣传资料中使用我司的LOGO标示, 故意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我司与x公司开展商业合作等相关虚假且故意引人误解的表述,上述行为已损害了我司的社会信誉与经济利益,已构成对我司合法权利的侵犯。对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未在xx省开设分支机构,也未与任何机构在xx省合作开展业务合作,任何在xx省当地进行的保险产品宣传中涉及我司品牌及产品的情况均属误导性宣传,与我司无关,我司及所属机构不对任何公司的误导性宣传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我司及所属机构从未与x公司及其所属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合作,我司亦从未授权x公司及其官方网站使用我司名称(包括全称“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简称“xx人寿”)、LOGO标识进行宣传,并且从未与x公司达成任何有关商业合作的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
三、x公司官方网站及其会员宣传资料上作出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您身边可靠的金融顾问,精选业内投资品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升资产配置格局合作品牌中显示有‘信达资产-xx人寿’、‘保赢一号:xx人寿——悠享2号’”等故意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我司与x公司开展商业合作等相关虚假且故意引人误解的表述,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协议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我司已向x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x公司删除、销毁所有其官方网站及其所属宣传媒介、材料上涉及侵犯我司合法权利的全部内容,立即停止在其官方网站等所有所属宣传媒介、材料上的侵权行为,并向我司公开赔礼道歉。我司保留采取司法措施权利,以及追偿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害赔偿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特此声明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x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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