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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的规章制度

2021-10-16 来源:星星旅游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下属创业团队的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创业团队是指接受投资的全部创业团队下属创业团队在社团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社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下属创业团队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社团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下属创业团队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并接受社团的监督。

  社团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创业团队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社团委派至创业团队的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规范运作

  下属创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责任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下属创业团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应满足社团的制度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未经社团批准,下属创业团队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限进行。

  下属创业团队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团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集社团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下属创业团队在作出重大会决议后,应当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抄送社团存档。

  第三章:经营管理

  下属创业团队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和不断修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下属创业团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如签订销售产品、采购原辅材料合同等,应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并将实施情况社团备案。下属创业团队的日常供销合同在社团初次审定后,集团不再每次审批,但是若发生价格、收付款方式变化必须书面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才能执行。单项经济合同必须报社团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批准后才能签订。

  第四章:内部审计制度

  社团定期、不定期实施对下属创业团队的审计监督。社团审计负责人执行对下属创业团队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对社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下属创业团队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下属创业团队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

  下属创业团队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下属创业团队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全力配合社团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由社团管理层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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