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愿为甲方加工门窗,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及操作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经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加工内容
1、门窗的框、扇加工包括玻璃制作和装配;
2、五金配件装配;
3、严格按照门窗规范程序加工;
4、符合产品标准的包装。
第二条、材料要求
1、全部材料(包括型材、五金、胶条、各种胶、螺钉等所有附件)均由甲方提供并对质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对进厂材料按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予以验收。
2、材料用量:材料正常用量以设计定额为准,其中型材以每批加工的优化下料数据(套裁单)为准。允许加工差错和加工质量事故造成的材料损耗为5‰(以全部材料总金额计);超出允许损耗指标之外的材料损耗由乙方承担。
3、剩余材料(不包括小200mm的料头)由乙方保管,加工完成后交于甲方。
第三条、加工依据
加工依据为甲方提供并盖章或签字确定的分格图、节点图和制作尺寸、数量以及协议附件规定的材料标准进行加工,并严格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GB/8814-20xx、JG/T131-20xx、JG/T140-20xx、JG/T176-20xx、JG/T180-20xx标准执行验收。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协议期限
在甲方提供的加工依据、材料均齐全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日之前完成),逾期完成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协议总额的30%的违约金。若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加工依据等延误,工期顺延。
第六条、加工费
甲乙双方约定加工费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共计_____平方米,总计__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单项工程窗框制作完成后,支付单项工程协议价30%至乙方、单项工程窗芯制作完成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协议价50%至乙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协议价20%至乙方。
第八条、其他要求
1、指派______为甲方驻乙方代表,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指导、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门窗加工后的保护膜严格按照包装程序,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包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乙方负责装车并提供发货明细单。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联系车辆、代办运费结算等事宜。
第九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施工安全
1、乙方应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因自身管理原因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产生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服从甲方单位的安排及协调。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戴安全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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