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围绕20__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原则,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工作阶段
(一)部署发动(20__年12月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__年12月6日至20__年3月25日)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每月研判分析、组织检查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
(三)巩固提高(20__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工作重点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所属行业和社会单位存在的突出消防风险,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方案,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整治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有效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企业厂房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居住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
(三)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是否封堵不严密。
(四)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的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老旧小区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消防车通道是否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
(五)整治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的问题。企业厂房、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群租房场所公共区域是否违规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作业等现象。
(六)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
(七)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整治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是否存在无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实体化运转,能否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整治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实战化演练,新员工上岗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工作要求
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消防工作,卫健委、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尽快将全区疫情隔离点、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全部排查一遍;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各行业部门要对全区高层公共建筑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多业态混合使用、擅自分隔破坏防火分区等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各镇和财政、消防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管委会批办要求,加快研究落实全区消防设施损坏小区的维修资金。各镇、开发区和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厂房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查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随意分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焊等安全防范措施。商务部门要加大对商业、批发市场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住建、应急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和燃气领域的安全管理,严查施工工地员工宿舍是否采用彩钢板搭建、违规用火、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同时对燃气领域“瓶改管”和燃气和醇基燃料安全加强调度整治。文旅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文物古建筑、文化、福利机构、医院、学校等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改善行业消防安全条件。各镇、开发区、公安派出所要继续抓好“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对违章用火、违规用电、违法住人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搬离人员,严防“小火亡人”。
五、整治要求
(一)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单位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二)行业集中排查。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所属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年底前,要实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单位约谈会,通报情况、提出意见、督促整改。每月将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报区消安委冬防办。
(三)严控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前,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督导组开展集中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和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对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四)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单位自查自改落实不到位或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造成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逐起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防火工作宣传,以网络、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要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行业监管能力培训,指导社区(村)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建强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六)强化督导问责。各成员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将及时通报,对火灾多发的地区和单位将开展警示约谈,对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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