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20xx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今年确定沙河市人民医院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对象,总体目标要求就是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全市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1、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市人民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市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下同)支付范围。
3、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市政府对市人民医院履行出资责任。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承受能力,落实市人民医院在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政策。市人民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由市政府核定补助。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市人民医院的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市人民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审批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经市卫生局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邢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要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2、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才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合法合规收入水平总体不降低。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3、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管委会,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市人民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完善监管机制,市卫生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的监管。
(三)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确定市人民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市人民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市人民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我市GDP增幅。积极探索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市人民医院不少于8个病种。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力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人民医院要达到50个以上。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
(四)全面改进公立医院服务和管理
落实诊疗规范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卫生行业监管和基本医疗保障监管,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财政和医保资金拨付挂钩。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市人民医院不低于40%。探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要在市医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发改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人民医院作为改革主体,要根据市改革方案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大保障力度。市财政要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积极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发挥改革主力军的作用。要广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改革,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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