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年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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