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了出口符合质量要求的大蒜,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大蒜种植提高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建立出口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生产者和经营者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大蒜种植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并定期免费为乙方做技术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
二)甲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在地膜覆盖、施肥、灌溉、施药等农事方面活动。
三)甲方全部收购乙方符合标准的无公害大蒜。既甲方指定的乙方种植基地种植的,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大蒜。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提供亩耕地全部用于种植无公害大蒜,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期限五年,落实甲方要求的无公害大蒜种植。
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种植,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的记录存档(甲方监督)。
三)乙方所种植的大蒜全部接受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管理,服从统一布置,按甲方要求使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保证不在大蒜基地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用药品,使用由甲方技术中心指定的农资站统一供应的专用药品肥料,限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
四)乙方生产出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无公害大蒜,无其他原因必须全部售予甲方。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情况
一)若甲方技术中心认为乙方所种植大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发现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二)乙方施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未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三)甲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于乙方,乙方有保留销给其他客户的权利。
四)若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解释权归甲方。
五)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提交法院仲裁。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