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晨检要求:
园医:(1)保健人员要比幼儿早入园,做好晨检的准备工作,晨检器具盘里体温计、75%酒精、压舌板、酒精棉球、常用外用药品、笔等。
(2)保健人员要衣着大方整洁、态度和蔼、笑容可掬地迎接幼儿入园,。
(3)遇有保健人员请假,应有健康老师代替负责晨检。
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做好二次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园医和领导汇报。
二、晨检内容: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各班主任及带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幼儿的晨检工作。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有无发热、发冷;二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四查: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幼儿有发热(体温超过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立即报告园医(保健老师),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三、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1、每天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前班主任要如实、详细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或确诊传染病患者,责任人要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表》送保健室,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3、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幼儿必须回家(或幼儿园专设隔离室)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隔离期满,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在隔离期间,;园医(保健教师)、班主任要跟踪了解幼儿病情好转情况,幼儿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回园学习。发热学生退热48小时后才能回校。回园时必须持病历到保健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回园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幼儿,在发病时期,以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4、保健室每天根据“晨午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对发热学生、教职工进行列册登记,出现重大疫情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班主任分别对疑似传染病患的.幼儿进行每日随访、追踪,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隔离病人做到“二不”(不上课、不外出活动)。因晨、午检不负责任,疏于职守而至校园或班级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有关人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全园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7、一旦发生疫情,校医(保健老师)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当同一个班级、同一楼层里1天内出现3例或3天内出现有5例及以上发热(体温≥38℃),伴咳嗽、咽痛、肌肉酸痛、头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幼儿,及时电话报告。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教育幼儿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求家长带去医院诊治,不要带病上学。对正在治疗而要求上学的幼儿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留在家中治疗休息,隔离期满,痊愈后才能来园。
9、传染病流行期间幼儿园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幼儿园要与其他班级幼儿相对隔离,禁止与其他幼儿用餐、游戏和活动。
四、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来园时必须带孩子参加晨检。
2、如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保健医生联系,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
4、每天常手帕或餐巾纸,勤取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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