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的时间已经来到了第四周了,罗主任现在还时不时逗着我说居委会的工作很琐碎。我在想其实是不是罗主任觉得自己的工作很琐碎呢?我的工作是居委会里工作的一个缩影吗?
作为一个社工专业的实习生,我想我并没有把带有社工气息的东西的带到居委会,反而是居委会给我感受了套上“社工帽子”的行政任务工作。
或者这正好符合了社会工作定义里提到的一点——以一定的机构为依托。我所依托的机构是居委会,那么我的工作也是跟着我的实习机构的方向走。做小组、做个案这类型的工作,在居委会里并没有半点的规章制度对这些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
在居委会里,设立一个独立的专职社工岗位,连接起那些“兼职社工”,那又是会怎样的呢?或者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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