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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0-05-19 来源:星星旅游

  亲爱的家长

  您好!

  幼儿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拥堵程度和交通安全风险加大。

  为保障幼儿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1、家长做到文明出行,为幼儿树立榜样;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范;做到减速慢行,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严禁酒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幼儿的,家长按规定行止车辆,请勿违规停放,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拼私家车接送幼儿的,严禁超员;私自租用车辆隐患大,请勿自行租车接送幼儿。

  4、需要统一接送的,要选择正规校车。不让幼儿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更不得乘坐此类车辆上下学。家长确需用三轮车、电动车接送的,只应接送自家幼儿,不宜同时接送其他幼儿。

  5、请家长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幼儿行为、校车超速超员行为。让我们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x县大风车幼稚园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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