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事故的界定标准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户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备前列两项情况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接警出动及力量调集
(一)接警出动
1、消防大队“119”火警电话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并准确记录报警时间,车辆出动情况。
2、遇有重点保卫单位、部位发生火灾时,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及时调集灭火力量,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二)调集人员
1、消防大队机关、防火人员5人,第一小队18人,第二小队18人,保卫部护卫大队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义务消防队力量。
2、根据需要调集xx市消防支队,xx市消防支队等有关力量。
(三)调集车辆
1、消防大队车辆共计10台,累计载水量42吨、泡沫量3.5吨,其中:泡沫车2台、水罐车6台、2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指挥车1台。
2、消防支队车辆15台,累计载水量74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火灾指挥部是火场情况,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设立火场指挥部。
1、火场指挥部设置位置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
2、火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生产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3、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火场指挥部与通信及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后方的通信畅通;
(3)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火灾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质等情况。
(4)组织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5)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6)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坏毗邻的建筑物;
(7)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保卫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8)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四、灭火作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消防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2、灭火组织程序。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时调整作战部位。
3、组织指挥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可以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越级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两个以上消防中(大)队协同作战时,实行属地指挥,上级领导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五、火情侦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侦察要贯穿灭火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
2、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1)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3)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4)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5)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6)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3、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
(1)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4)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向。
六、具体处置要求
(一)火灾扑救中,应如何实施救人:
在扑救火灾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能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2、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3、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灾扑救中,保护和疏散物资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受到火热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2、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3、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4、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三)在火灾扑救中,如何合理实施破拆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以下列事项:
1、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合理破拆;
2、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需要开辟通道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进行破拆;
3、破拆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据火场的需要如何正确实施排烟措施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项:
1、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况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
3、利用机械设备排烟,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4、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员排烟。
(五)火场供水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2、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业管网、水井等设施;
5、多层和高层建筑,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火场供水应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供水。
(六)火场上如何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1、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使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2、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或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况进行防排水。
(七)火灾扑灭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细致地检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烧过的物资,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资。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复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监视火场;
2、撤离火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3、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保卫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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