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柳州市本地区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形式: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通过双方商议,甲方拟将该工程所有内墙抹灰工程分包给乙方,本工程的所有天棚和圆柱不抺灰。
2、承包方式:包工(施工用具除升降机、斗车、水管、照明灯、搅拌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工具由乙方负责、抹灰砂浆搅拌所有的筛砂上料、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钢管架、活动脚手架、斗车等在抹灰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库房或指定地点堆放,并对砂石场地,水泥库房进行清理,以及材料的及时收回,水泥口袋回收堆码整齐,并对楼层、搅拌站周边进行清理,保证文明施工现场等。
3、抹灰过程中,抹灰脚手架搭拆由乙方自行解决,且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4、墙、板、梁、柱(包括主体支模的拉杆洞)的清补、配合其他工种的预留、均由乙方负责。如铝塑窗、门、窗洞口边等所有其他工序完成后的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室内墙、柱、梁、楼梯底面侧面抹灰、门窗护角墙柱面的砂浆抹灰。楼梯间墙、及管道井等除主体结构施工以外的室内所有一切抹灰施工内容。(含内墙拉锚喷浆、钉铁丝网)
2、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内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3、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或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再调整,均一次包干。
2、本协议所规定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单价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所有内墙抹灰平均单价按: 元/㎡。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甲方另补助给乙方元/m?做为奖金。(含第三项的一切施工内容,扣除门窗洞口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工程款的支付:以每栋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大面积工作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80%付款,余款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五、工期
本工程按项目部的要求施工,工期按甲方的进度计划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延长工期。超过规定的期限,乙方自愿罚款10000元并且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由甲方委托其它班组施工,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无理取闹,致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整体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抹灰前,砖、砼等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等应清除干净,然后洒水润湿,砼的光滑表面应打毛或刮界面剂、材料中沙子应过筛网。
2、梁、柱与墙体连接处应铺打钢丝网,并紧绷牢固,钢丝网与各墙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应小于200mm。
3、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并角尺打巴、出柱。
4、抹灰基层应充分润湿,底层灰抹完后,为避免干缩裂缝,须隔夜方可抹中层灰、当中层灰六、七成干时,再罩面灰。
5、抹灰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缺楞掉角缺陷,表面应光滑,阴阳角应顺直、方正,表面平整度、垂直度严格按规范施工。
6、砂浆搅拌要求不能超过四小时,落地灰必须当场收捡重复利用。
7、凡每道墙、梁、板、柱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梁柱砼与砖墙交接处不按规定钉贴铁丝网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门窗洞口不按施工员要求的大小施工造成返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3、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各项损失和赔偿费用。
2、乙方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接受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材料应堆放整齐。
4、乙方不得随意浪费甲方提供材料,如发生超定额含量外浪费情况。
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提供一份身份证和外地人员的暂住证复印件给甲方,如不提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6、乙方所有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烧水。
八、终止合同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视其实际情况而定。
1、质量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要求。
2、不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3、中途无故停工。
4、发生违法行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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