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校级领导、食堂管理领导、领导、从业领导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而定,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从业领导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陪餐记录。
2、制定好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和饭菜的'品种、感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3、陪餐领导应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价格(餐费自理)、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陪餐领导在用餐的同时还要肩负着学生在餐厅内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或无故不到者给予批评教育。
6、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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