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理工学部足球比赛是理工学部体育部最新策划的活动之一。理工学部足球比赛是严格遵守学部的各项宗指,为了促进学部足球爱好者的团结、友爱、交流、竞争而举办的。
「比赛时间」
活动时间为泮池五月风期间
「比赛地点」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足球场
「参赛要求」
参赛队员必须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学生。
每场比赛双方队员(包括替补)都须将学生证(或其它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交监场核实并保管至比赛结束,没有证件的人将不允许上场比赛。
每个队员不得代表两支(及两支以上)队伍参赛,否则取消这名队员所代表的所有球队的成绩和参赛资格。
「竞赛方法」
除特别规定外所有比赛一律采用组委会指定的竞赛规则(见附录一),联赛开始前将由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规则详解。
赛制:共16支球队分4组,每组四支球队。(编组看附录二,以抽签形式,成绩依据依次为积分、净胜球、进球数,如全部相同则进行抽签。)
各参赛队可以穿自己的球衣,如没有准备好球衣由组委会提供背心,须穿平底或软钉球鞋,严禁使用硬钉鞋或皮鞋比赛。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换人要求(见规则)
一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联赛中均有效。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停赛处罚。
所有场次裁判看附录二。
比赛各队须提前30分钟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组、主裁和边裁进行队员资格证件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四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比赛开始后(时间以当场裁判掌握为准),一方仍无法进行比赛则判该方弃权(由裁判、组委会签字生效),其该场比赛以0 : 3记负(队员少于8人 不得比赛)。
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领队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奖罚制度」
联赛设冠军一个、亚军一个、季军一个;
冠军奖金为300元,
亚军奖金为200元,
季军奖金为100元,
文明竞赛奖(集体)为100元。
最佳射手、最佳球员各一名。
任何人都应完全服从裁判,对裁判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其相关球队将受到纪律处分
比赛中的技术问题、队员资格纠纷由组委会和各队领队协商解决。
在比赛过程中,所有球队人员(包括场上队员、替补队员、领队以及本队啦啦队)必须绝对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和尊重对方球队人员。如有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或对对方球队人员行为恶劣的情况,将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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