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一(1)班学生谭光义于20xx年XX月10日上午在校园内捡到100元给钱,毫不犹豫的将钱交老师,最后转给失主一(2)班学生姚金齐。
谭光义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一名小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校的具体体现,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我们对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光荣和自豪,对此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学生学习谭光义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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