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常州市盛东钢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购销数量
甲方向乙方每月供应螺纹钢20__吨螺纹钢。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
三、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标准:螺纹钢GB1499-20__,遇质量问题,乙方凭测试报告同甲方协商解决。
四、产品计量
按照理论计算。
五、产品的交货、运输及费用
甲方负责船运至乙方指定码头,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保证金100万元,本协议到期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原则上每星期供应乙方一船(500吨左右)螺纹钢,甲方发票需及时开予乙方。遇不可抗因素(如生产重大事故、当地销价太低等因素)需调整发运计划,双方另行协商。
七、价格确定及结算方式
1、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
2、按照实际发货数量以现汇结算。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有关协议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常州市盛东钢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__年7月19日
日期:20__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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