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房管局在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房管局物业科的关心指导下,在开发区房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行使物业管理职能,倾力化解社会矛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就。现将20--年第四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树立大局意识,依法正确履行物业管理职能
20--年,开发区房管局坚持正确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以服务辖区物业企业为重点,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工作实际中去。
一是加大监管、上门服务、主动指导帮助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促进文明、营造和谐小区氛围。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我局干部职工的管理行为,要求依法执法,按制度考核并于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年终总考评制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定期考核督导;
①重点抓好每半年一次的物业管理工作点评会,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搞好服务;
②做好每季度一次的综合考核检查;
③做好每月一次的物业小区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报;
④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实质性工作;
⑤积极主动细心处理信访及媒体曝光的相关单位的专项督办。
四是认真做好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年检和指导辖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备案审验工作。
二、以“创卫”为契机,整治小区环境,狠抓组织协调
20--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要求,及市局物业科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创卫工作,积极做好上传下达,件件抓好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各物业小区创卫达标,我局成立了物业小区创卫专班,对照小区的“创卫”标准,逐一督导落实。做到每天一督导,每周一通报,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达标即通报,紧紧依靠社区和联合执法队确保了创卫工作的开展。二是安排专人进驻包联社区抓好“创卫”包联工作。
我们会同区党政办公室进驻光明社区,全面督导光明社区“创卫”工作。在“创卫大洗脸”迎接暗访工作期间,联合执法队对社区、小区、厂东怡路乱搭滥建、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拆除清理;联合马路社区先后铲除了天盾小区、省建三公司家属院内住宅区的“菜园子”;协调区综合执法队清理小区楼梯走道、阳台的乱堆乱放;如田湖小区、二机电生活区等;将几十年的遗留问题彻底根治,还市场及居民小区一个宽敞整洁的生活环境,得到市、区“三创办”的肯定。同时在3月26日全省县域经济会议期间,我局全体干部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进行了全方位清理,并组织专人对白浪路两侧的房屋穿衣戴帽工程、户外广告进行了督办、清洗、更新;为县域经济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三是抓好“创卫”试点单位的创卫工作。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每周五各单位全体行动对行政服务中心门前“三包”开展大扫除,有力促进“创卫”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保一方平安
按照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综治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为主线,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排查化解矛盾,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充分利用房管职能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建立了领导负责、科室督办、责任主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长效体系。
1、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建设。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针对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新情况和新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检查督办综治目标责任制,创造性地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居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认真做好物业小区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原则,加强领导责任体系;并与辖区个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综治维稳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责任单位,细化到每位责任人;做到逐件抓落实,逐人抓稳定,每月排查,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与业务、年度任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建立健全了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一票否决”范畴,纳入年度目标,实行同奖同惩。
3、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大部分老旧小区的物业纠纷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间矛盾上升为社会矛盾;如祥安物业公司田湖小区的业主群体上访十余次,我局工作人员不等不靠,主动上门搞好宣传、解释工作;处理信函11起,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四、部门联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自今年五月份开始,我们主动协调与开发区工商局联合办公,配合企业工商年检做好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今年办理单位租赁备案证18宗,发放《租赁备案证明》近700份,登记租赁面积约9万余平方米。继续以流动人口管理为抓手,结合“三实”工作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进行掌控,并将“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做细做好,初见成效;建立常态化预警管控机制。
一年来,我们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有些工作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和不足。
1、辖区老旧小区较多,大多采取单位自治管理,设施落后,物管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需要加强培训学习。
2、物业企业注册地不在本辖区的,对物管企业行政管理缺乏管理手段,没有有效强制措施,物管企业不听召唤现象存在,要求市局给予把关,“三区”合力解决这一问题。
3、部门间协调不够,对许多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不得力,特别是涉及其他部门的;如水、电、气、治安、环保、环卫、等部门工作之间协调有待出台相关文件。
4、办公经费不足,导致业务工作及许多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望市房管局报请市政府的财政给予物业管理突发应急资金和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以解决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