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分包合同。
一. 工作内容:
1.按照施工图纸及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浇筑、收面、打磨、养护、保护、凿毛、预留施工缝及场地清理等有关工作;
2.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露筋、蜂窝、麻面、孔洞)修补,打磨等。
二.承包方式:
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单价及结算方式:
(1)单价:按构件浇筑后并经检验、试验合格的成品实体积计算,每立方砼 元/立方米
(2)按每 层作为结算段,每层混凝土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各方面工作都符合甲方要求后由项目部技术员核对工程量,签发结算书。领取工资时,乙方须由操作工人亲自签字按食指手印领取,严禁代领。
(3)按分项承包项目商定的综合单价(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等)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的形式增加单价或要求额外签工;
(4)凡乙方工作范围内不按时、按质完成的工作,如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班组去完成,则所有的用工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如有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5)本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已含人工工资,停工期待料,超高补贴,高温补贴,工人退场车旅费等各项费用在内;
(6)本合同价款已包括夜间施工、交叉施工、非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7)本合同价款已包括工完场清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在各级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或参观前,施工现场及所属管辖区内的住宿及施工现场场地清理;
(8)按照甲方有关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工人保险金、安全帽、安全带、服装等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按人数从工程款中扣除;
(9)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四、工期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处罚。
五 第三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审核乙方的签证单和预结算资料,及时发放生活费和办理进度款支部及结算;
(2)负责现场的施工调度和管理,质量、安全 的检查监督和工程验收;
(3)甲有权对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需调度的人员,随时清退出场,乙方应在该人员退场一周内提供补充人员。
五. 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验收标准。
各道工序完成后需报经项目部技术员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耽误了工期计划,则该段工作量单价下调20%砖墙基层表面的污染部分应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加气砼块抹灰前应将墙面清理干净。如违反规定,视情况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体检,并出具体检证明,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罚款等,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责任、损失和费用;由于乙方使用、包管和维护不善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现场材料和设备,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与施工机械,乙方经检查后方可使用,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待甲方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进行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长验收符合要求,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予以结算。
六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使用机械设备必须要用有责任心、有经验得人来操作,操作人必须具有机械操作证,严禁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3).对于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来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乱动,有问题马上找项目部经理或电工、安全员来处理,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高处作业时禁止打闹,所带工具用具必须有可靠的防掉落措施。
(5).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七.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甲方制定的工程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形象进度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须获得双方的同意,方能生效。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 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提出终止合同的,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
八. 争论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论,应本着实事求是,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只能选一种):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发生争论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6)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7)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8)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9)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合同终止及终止后的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程,经甲方督促,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结算按已完工程的80%计算;
3) 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70%计算。另赔偿合同单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甲方委托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除现场负责人外,其它现场人员在无该负责人授权时均无权向乙方发出指令或签署任何协议、同意合同外发生款项,除非甲方书面通知变更现场负责人。
(2)、乙方委托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总包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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