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丙方:
经阿嫂——家政服务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工作时限每天 时至 时,每日 餐,每月 天礼拜,服务费为 元/月,大写 。服务地点为 。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前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服务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务周期结束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服务项目”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服务。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服务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服务)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场所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具体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系,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健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担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
2、乙方需及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持证上岗,保证服务质量。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得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服务活动期间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终止服务(事先必须及时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请求赔偿。
5、乙方有权拒绝增加合同以外的劳动负担,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6、乙方有权拒绝为家中有传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务。
7、乙方直系亲属生病、去逝,不属违约。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病情严重,必须及时向阿嫂家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9、在服务时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10、乙方在服务期间如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规范》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丙方的责任
1、阿嫂家政对乙方实行会员制管理,负责培训乙方的服务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务水`平。
2、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务技能的情况,以便甲方进行选择,在服务期内,丙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指导,以保证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务内容。
3、丙方及时了解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协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争议。
4、甲方违约,丙方替乙方扣罚甲方违约金服务费的10%。
5、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上有疑问,向丙方咨询时,丙方应当给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