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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2021-05-27 来源:星星旅游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自查工作会议要求个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自查事项作如下报告:

  一、社会保险收入情况

  1、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养老保险补费政策,符合规范,首先接收人社局开具的补缴单,其次填写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打印征集计划单,由社保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先后签字审核通过,然后到财务科结算。

  收入出纳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办理各项基金收入工作,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收入情况,妥善保管票据,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城镇居民、补费、各单位工伤结算及各工地农民工工伤,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各企业条管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医疗结算,结算金额与审核金额核对一致后,打印缴费结算单及基金划缴凭证,按照划缴凭证金额用POS机刷卡或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批量代扣,确认基金进帐后,进行内部交接。

  登记各类收款台账(五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并进行核对,每月末与银行进行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后,把收入户转财政专户,无挪用、载留、挤占、贪污现象发生。

  划缴凭证设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基金划缴凭证的领购、保管、使用及核销全部登记在册,所有票据采取连号使用,杜绝出现跳号、断号现象。

  2、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情况,根据《吉木乃县城乡居民养老实施办法》规定了各乡(镇)登记核定、社保部门征收、相关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明确、分工有序、相互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了核定、征收、监管三个平台。在登记核定和征收平台建设上,严格执行登记、核定、缴费、开具税票和领取缴费证程序。规定参保人持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先到户籍所在村办理缴费登记;村代办点对初次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工作人员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逐项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缴费金额,并开具《专用缴费收据》;之后乡(镇)工作人员根据《缴费核定结算单》核定的金额,在指定的农村信用社缴费。

  二、社会保险支出情况

  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审核个体、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初始待遇并兑现,首先由初审人员收取退休人员基本资料及退休审批相关文件资料,各项数据核实正确后,进行初始待遇审核,待审核完成签字,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再由科室长对各项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最后交由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给待遇发放人员当月兑现待遇。企事业待遇在上月的工资基础上,当月有变动的,手工和系统全部进行变动后,对每个单位按照变动过的当月的手工工资表和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打印,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变动复核签字后,领导审核签字,最后财务进行发放。目前全部通过电子银行平台发放各类养老待遇。

  1、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交复核人员进行核算,完成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手工复审核算,再交审核医生将相关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审核结算并签字确认,复核人员在程序中确认无误后复核通过再签字确认,最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由财务科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审核员将支付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核定,再由复核人员在程序中进行复核,完成后签字确认交审核人员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支付审核结算,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科支付。

  3、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由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人员按照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核定完成后交给主管领导再次复核后签字盖章,按照核定好的待遇支付标准,对本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进行造册,再由复核人员、主管领导依次签字确认,交财务科支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和重复领取待遇方面,我县城居保资格认证工作是每年的4月份开始和企业养老资格认证同时进行,未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我们及时核查处理。待遇审核和发放平台建设上规定,符合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经乡镇劳动保障所初审、县社保局审核、社会化发放的程序。参保人持《缴费证》,到所在行政村填写《待遇申报表》,由所在行政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代办点初审。乡镇代办点根据相关政策初审确认后,为待遇享受对象换发《待遇领取证》,从信息系统中点击“人员领取待遇申请”实行网上初审,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待遇申报表》到县社保局。县社保局根据乡镇代办点上报的《待遇申报表》逐一审核确认,从信息系统中自动生成发放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根据社保局提供的发放报表,结合退休年龄审核后,由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于电子银行发放和POS机收费是一体的、我县POS机目前正式安装完毕,准备20xx年1月开始按电子银行发放工资。

  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基金收入出纳做内部交接,支出出纳做外部交接,基金会计做回单确认,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岗位制约关系,预防风险的发生。基金财务与业务每月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善。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收入章由收入出纳保管,财务支出章由支出出纳保管,U盾分为管理员、录入、复核三种,管理员的由会计保管,录入的为支出出纳用来支付药费使用,复核的由收入出纳对支出出纳录入的药费进行监督,检查数字是否准确无误,然后做复核。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设立收入户和支出户,规范账户设置。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财政专户、支出户、收入户都要按规定及时结转、划拨资金,严禁坐支;支出户的基金不得转为定期存款;存入财政专户、支出户中的社会保险基金,要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要分别计息、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分别建帐、分帐核算、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调剂。支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财政专户核拨后拨入支出户方可支付;收入的社会保险费按时转入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我局建立了与财政定期对帐制度,每月我局定时到县财政局对帐,保证了社保基金支付的准确安全。财务人员将每季度财政专户产生的利息直接做为收入计入财政专户,支出户的利息按季转入财政专户。

  四、基金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

  1、与财政每月对账一次,对完账在财政专户余额表上让社保科经办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2、3POSS机刷卡小票进行签字,已进行整改,个体人员缴费未采取电子银行代扣。

  3、xx%预留保证金账套,20xx账补做到6月份。

  4、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改为全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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