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惠州市20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安办[20x] 2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从20x年1月份开始,县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为落实省、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我县印发了《惠东县20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惠东安办[20x]17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县安委办。通知下发后,各镇(含街道、度假区,下同)、各部门均迅速行动,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监察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
(二)立足宣传,营造氛围。为切实把联合执法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开展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送安全文化知识下乡、安全执法警示教育等10多项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一年来,各镇各有关部门共悬挂安全宣传横幅178条,张贴标语口号5857条,出动宣传车633辆(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20xx多份。营造出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信息网和安全生产简报为平台,加强与各镇、各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月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要求各镇、各部门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中需其他单位配合的困难,协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注重以平山、大岭、吉隆、黄埠、白花、多祝等六个镇为重点,强化管理。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在全面掌握各行业情况后,牵头单位组织对行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行动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5次,出动执法人员1330人(次),检查企业748家,发现隐患320处,整改320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5份,依法取缔、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27起,联合公安部门查获烟花爆竹592件,对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立案1宗。
(四)拉网排查,不留死角。不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大整治。通过行动,消除了一批隐患,整改了一批企业,并取得实效。具体分为“三类拉网检查”。第一类“行业分类拉网检查”。采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镇政府配合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第二类“分片包干拉网检查”。以党政领导干部分片、挂点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区域,逐一排查事故隐患,确保不漏一厂一门店,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到岗。第三类“重点时段拉网检查”。每逢节假日或大型活动,县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同时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工作,切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行动,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存在误区,联合行动的动力不足。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往往过于自信,自满于现状,存在思想麻痹和轻敌心态。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较严峻的乡镇和部门,存在悲观心态和“等”“靠”思想。二是经费保障不足,隐患治理的速度较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要有一定的财力作支撑。由于我县的经济欠发达,全县和企业自身的财力相对有限,用于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对不够,因此,一些投入较大的隐患整改问题不得不采取分步实施,进而影响了治理的速度。
下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加以克服,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推向深入,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违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联合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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