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 ,(下称“该房产”)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对房产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甲方该房产的附属设施和装潢情况如下(详见物品清单):
第二条:租金等费用情况: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应每日支付 元。
3、保证金(押金)为 元。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有出租之权利并能依约交屋,如有任何权属纠纷或权限不实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此损害到乙方利益,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物品清单中的设备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若因房产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房产的规定用途使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
2、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也无权将此房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并没收保证金和剩余房产租金。
3、乙方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导致该房产物品清单中的设备损坏、丢失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原价赔偿。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5%支付乙方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所收租金和保证金,并赔付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2、甲方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产,甲方应退还剩余天数的租金和保证金,并赔付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支付的任何一项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5%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和剩余房产租金。
4、乙方租赁期间如提前退租,需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甲方没收保证金和剩余天数租金。
第七条:续约事宜:
1、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需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期满日办理退租。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物品清单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诚实履行。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违约方应承担约方其他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申请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等)。
第十一条:约定冲突:本协议空白处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相冲突,以填写文字为准。
甲方(签章):
身份证: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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