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
2、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包括四个方面:实习态度、保教工作、团队合作和教师仪表。考核的要求是:
(1)实习态度(占15%)
实习生必须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服从院、系和实习学校的领导,尊重指导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实习学校校风校纪,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保教工作(占70%)
包括一日活动各个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家园联系;节日活动组织等。实习生在课前要认真钻研分析教材,按照教学要求和幼儿实际编写教案,进行试讲,并由幼儿园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才能上课。在一日活动中,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内容科学,启发性强,能调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开展教与学的双边活动,教学组织严密,秩序活而不乱;能制作直观教具和运用其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讲标准的普通话,语言简洁、流畅、生动,文字规范、工整、美观;能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能认真听课,参加评议。
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实习学校的实际,必须做到听讲不少于10节,教案不少于6份,上课不少于8节。
(3)团队合作(10%)
实习生能根据教育方针和实习学校的要求,制定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能较快地掌握和熟悉全班学生的姓名、个性特点、兴趣爱好、思想情况以及班级特点;能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处理日常事务,进行个别教育和家访工作,组织辅导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兴趣小组等集体活动;能关心爱护学生,同学生关系融洽。
(4)教师仪表(占5%)
指教师的姿态和风度。实习生必须注意文明礼貌,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在服式与发型上要符合教师的身份。
3、实习生在完成保教工作的同时,可以进行教育调查。对取得显著成绩者,要给予表扬。
4、教育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必须认真做好书面小结,作为评定成绩的参考。
5、教育实习的成绩由园方指导教师根据上述要求写出评语和评分,并把材料由园方密封,交由实习生组长带回系办公室。最后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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