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和客户的环保要求,加强对环保物料的品质控制和过程控制,规范供货行为,保证向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的化学原材料等均符合本承诺书中的要求,任何未达到承诺书中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特此需供应商签定此承诺书。
1.总则
自承诺书签定日开始所提供给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保证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同意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作拒收处理,并按以下条款3违反承诺事宜中条款作相应处理。
我方保证产品中环保控制指标为:
l 镉含量小于70ppm;
l 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含量小于800ppm;
2.具体条款
供应的所有物料均满足rohs要求并保证产品满足reach要求。供方需提交:有效期内的rohs第三方(sgs或cti)测试报告(中、英文版)。 所有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若我方临时需要供方提供检测报告,供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3.违反承诺事宜:
凡我方提供的所有物料,若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做如下处理:
3.1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退货并同意处以当批货物总值2倍的罚款。
3.2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扣除由此产生的工时、材料连带等费用及当批货物总值2倍的罚款。
3.3在苏州市龙基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端发现环保不符合本承诺书要求时,同意扣除此批产品的2倍货款及连带质量损失费用,并对同意以1000-100000元rmb罚款。
4.此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供方:保证可以按照上述要求供货。
供方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名:
盖章(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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