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救援程序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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