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村(队、小组)集体发放的各种股权(股份)收益、分红共 元、被征地补助金共 元、其它( )收入共 元。
上述费用合计 元。
本证明完全真实,本单位同意: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经办人(签字):
单 位(签章):
单位联系电话:
日 期: ____年___月___日
注:本证明由核对对象所在居(村)委会据实出具,并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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