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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和解协议书参考

2021-05-20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因工作时被机器损伤右手臂,甲方于当日送乙方住马龙县人民医院,后转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乙方于20 年12月12日出院,共计住院24天。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主持调解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民事和解协议:

  一、在乙方住院期间,甲方已支付费用如下:马龙县人民医院医疗费1500元,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22000元,护理费24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27200元。

  二、事后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再给付乙方务工费、医疗补助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小写: )。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款项之日起,此事便一次性解决,今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并且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提起任何方面的诉讼。

  三、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该协议一共两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留一份,存档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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