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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2022-09-06 来源:星星旅游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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