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乙方承揽甲方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1 材质:按甲方要求施工,所有材料直径及材料壁厚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提供样品),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甲方提供施工平面图及剖面图,(附件见后),按图纸施工。 2 广告牌的长度以实际施工尺寸计算。
3 围墙广告牌的制作费用按以下计算方法,实际施工总长度乘以单价,每米单价390元。
4 围墙广告牌安装地点:范县新区金堤路与龙泉路交叉口,(浙豫商贸城东面)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 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85%,余款15%保修期满三个月内付清,(工程款总价以实际施工总长度乘以每米单价)。
第三条: 施工期限 保修期限
1 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之前制作安装完毕。 2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承揽的现场围墙广告牌架质保期3个月。 3 在保修期内发现(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
人检查,确认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维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天内乙方不派人到场维修,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维修,并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 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安装位置,
2 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按合同约定 日之前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要求进行制作,安装。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包括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与甲方无关,
4 施工过程中,外部人员阻止施工由乙方出面协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施工围墙广告牌制作完成,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围墙广告牌的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能力等,如经甲方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2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的,需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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