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瑞和家园5号楼2单元1703号,建筑面积94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该房屋原《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甲方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完毕,转让乙方另加转让费柒万元整,合计房屋转让总价款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自行完成该房屋撤案手续,并协助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按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签订购房合同书(实为更名),待房地产开发商将该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伍拾贰万元整给甲方,乙方不再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购房款、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需遵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仲裁、法律等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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