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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委托协议书

2024-01-05 来源:星星旅游

  典当行(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典当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金额及费用

  一、 甲方同意在办理完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及乙方交付该房地产给甲方后,给予乙方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___元整,¥ 元。

  二、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担。

  第二条 典当期限

  一、典当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当金支付日以当票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若实际发放日迟于前款记载的发放日,则典当到期日相应顺延。

  三、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约定的情形,提前收当,则视为典当已到期。

  四、若甲方同意乙方办理续当,典当期限到期日相应顺延,以续当凭证上记载的到期日 为准。

  第三条 典当利率及综合费率

  一、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每月 ‰。

  二、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典当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所有债务为止。

  三、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度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四、 乙方按以下方式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 1 )。

  1、综合费用在当金支付前一次性支付;

  2、利息按月支付,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五、当期在5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5日计算;当期在10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当期在10日以上的(包括10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含当票)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六、 超期交纳利息、综合费用或超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加收违约金。

  七、 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乙方提供的作抵押的房地产均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 当物

  抵押房地产类别:面积: 有效证件:所有权证号码: 号。 土地座落: 。 抵押部位:全部。

  当物估价金额: 万元整。

  抵押期限: 个月(与当期相同)。

  第五条 担保合同

  编号为 号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当票和本合同的从属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条 赎当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到期日偿还当金及利息。

  二、在典当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赎当。若典当期限不满5日的按5日计收利息。

  三、乙方超过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赎当的,为逾期赎当。若逾期赎当,乙方除需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补交逾期的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违约金。

  第七条 续当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续当。续当应在典当期满前5 日内办理。

  二、乙方办理续当时,必须先结清前期的利息和缴纳本期续当的综合费用。

  三、办理续当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续当凭证,在续当凭证上载明乙方名称、续当金额、期限、利率及综合费率等要素,并由双方签名盖章,方为有效。该续当凭证作为当票和本合同的补充,当票和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续当不得超过3次。

  第八条 绝当

  一、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绝当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行使权利:

  (一)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二)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可选择按照双方约定的当物估价金额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拍卖起价为当物估价金额下降10%,若不能卖出,可连续以上一次拍卖价下降 %的标准继续拍卖,直到卖出为止。甲方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即构成违约:

  (一)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证明等资料;

  (二) 乙方提供的当物存在经济纠纷或权利瑕疵等;

  (三) 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司其他条款的约定。

  二、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改正:

  (二)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典当本金、利违约金息、及有关费用。

  (三)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直接委托拍卖行对当物进行拍卖。从拍卖收入中扣除包括但不仅限于拍卖费用、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 其他

  一、在乙方未偿还借款前,乙方(抵押人)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二、抵押物的相关证明手续他项权证,房产、土地证由甲方保存。

  三、抵押期间,如果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减少,乙方(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十天内向甲方增补同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质押。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

  五、 本合同经有权部门抵押登记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作为当票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当户到期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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