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价格包含13%增值税,含运费,不含卸货费。
二、生产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生产,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货款支付方式、货物所有权: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总金额支付10-30%的定金,即大写:元整(¥元)。
2、设备发货前或设备生产完毕后15日内(以先到为准),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30%,即大写:元整(¥元)。
3、货到工地15日内或设备生产完毕后30日内(以先到为准),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30%,即大写:元整(¥元)。
4、通电验收后15日内或设备生产完毕后60日内(以先到为准),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30%,即大写:元整(¥元)。乙方按照收到甲方的款项金额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合同金额的2-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即大写:元整(¥元)。(有质保金时适用条款)
6、设备所有权自甲方付清全部货款之日起转移至甲方(质保金除外),在甲方未完全履行支付合同总价款义务之前,乙方保留设备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交货、验收: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接货人: 联系方式:。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
3、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运输道路畅通和适合设备安置保管的场地,并负责合理组织卸货、安全保管及相关费用。
4、设备送达现场当日,甲方应组织人员按合同及附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如甲方逾期验收的则视为对设备数量与质量的认可。
5、乙方确保所提供设备通过项目所在供电部门通电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甲方自收货之日起超过60天后,即视为设备验收合格。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设备的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自交货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设备保修贰年。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人为造成设备故障、损坏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完所有款项;逾期超60日的,甲方则构成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收回全部设备,甲方已付货款不予退还,且甲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交货迟延,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图纸、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七、其他
l、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正式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协议;为履行本合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传真函件、发货清单、技术协议、图纸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传真件与原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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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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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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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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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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