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长办公会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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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年会长办公会会议总结
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于20xx年5月28日在上海召开了协会会长办公会,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领导及协会秘书处、上海、广东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名单附后,见附件1)。 会议由张际庆、孙军会长先后主持,就“审议协会领导变更”、“关于国际船舶代理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问题”等七个议题,听取汇报和进行研究,并形成纪要如下:
一、通过协会领导调整变更的决议。
协会第四届领导张际庆会长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会长职务,推荐现任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军接替协会会长职务;协会第四届领导朱德章副会长,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副会长职务,推荐现任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尹为宇接替协会副会长职务。
会议一致同意协会领导调整变更的决议;按照交通运输部“人教编制(20xx)48号”通知“要求”和协会章程,将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报送部审批。
二、会议听取了20xx年5月28日上午业内专家就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进一步开放问题研讨情况汇报,赞同专家提出如下五点共识意见:
(1)应对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开放程度和在航运业中位于低端服务业的作用正确评估。
(2)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进一步开放与上海自贸区加大对外开放无必然联系。
(3)我国航运业进一步全方位开放应按国际惯例,坚持对等原则。
(4)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研究对外开放政策中应汲取有关海运国家对外资、外商现金的管理经验,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5)我国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变革经营理念,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程物流发展趋势,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提升为海运业的服务功能。
会议并责成协会秘书处将专家意见整理,形成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对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意见,报送政府主管部门作决策参考。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协会自20xx年9月受部委托办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备案工作至今(20xx年5月)已开展8个月,期间新成立船代企业共114家;停止船代业务企业4家;变更名称/地址企业15家;许可证到期备案企业约500家(尚有1500家待办理备案)。另,中外合资船代企业约110家,对中外合资企业派生二级合资船代企业,其归属中资还是中外合资的掌控不一致的问题,会议认为应按中外合资船代企业到期办理许可证。
交通运输部要求协会通过办理业务备案,理清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实际状况和掌握行业发展动态。
会议要求秘书处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备案情况,除定期向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汇报外,要进一步与口岸一关三检(海关、海事、边防等)单位联系、沟通,定期通报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情况。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无船承运业务发展情况汇报。
截止到20xx年5月底,无船承运业务资质企业达4970家,其中,上海约1300家。保证金2809家;替代保险2109家;保函52家。
交通运输部自5月15日在上海试点下放无船承运业务管理权限的工作,对此,协会虽然有不同观点,但还是应顾全大局,对部的决定服从和支持,主动与部水运局和上海市交委联系,配合帮助办理有关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质登记工作。
对无船承运业务发展前景问题,协会可以从行业协会角度,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五、会议同意秘书处提出的近期拟邀请业内有关专家开会修改“协会章程”和起草“船舶代理行业规范”。该项工作力争三季度完成。
六、会议核准近期58家企业新申请入会(名单附后,见附件2)。
秘书处应继续做好发展会员工作,将新生力量融入协会,逐步使入会企业数量达到行业企业总数的半数以上。
七、议决定在20xx年11月召开协会20xx年理事会议,听取协会20xx年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研究20xx年度工作计划,并责成秘书处做好会前的筹备工作。
会议要求将此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向全体会员通报,并呈送交通运输部有关主管部门。
篇二:20xx年会长办公会会议总结
一、会长宣读了州工商联关于增补邓利民为商会常务副会长;增补、为商会副会长的批复
二、 讨论关于会费的收取标准及缴费方式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万夫提出:商会正处在发展阶段,结合商会现有会员的实际情况,建议会费的收取酌情考虑,副会长以上的会费按上一次理事会上讨论的标准收取,常务理事及理事的会费不必调整,会员的会费以每年300元收取。会费的收取方式还是一年一交。
常务副会长邓利民提出:组建商会的主要目的是把在楚的湖南老乡团结在一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在吸收会员的时候,应适当降低条件,建议常务理事以上的会费按上一次理事会上讨论的标准收取,理事的会费不必调整,还是按每年1000元收取,会员的会费按每年300元收取。会费的收取方式建议为一届一交。
副会长杨勇一提出:会费的收取标准听从大家的意见。会费的收取方式建议为一届一交。
副会长李继常提出:理事及会员的会费可以再往上提一点,理事按每年3000元收取,会员按每年1000元收取,常务理事以上的会费按上一次理事会上讨论的标准收取。会费的收取方式建议为一届一交。
会长何东露指出:1、收取会费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商会的基本开支,会费的多少跟商会的发展没有直接关系。商会部分副会长上一年度所交会费概不计入(抵扣)这一届会费之内,会费将按新标准统一收取。会长单位按每年120xx0元收取,常务副会长单位按每年40000元收取,副会长单位按每年20xx0元收取,常务理事单位按每年5000元收取,理事单位按每年1000元收取,会员单位按每年300元收取。会费收取方式为一届一交,副会长单位以上的会费,如特殊情况并提出申请的,可酌情考虑同意一年一交。 2、商会之前拖欠的房租以及办公室外聘人员的工资须从商会经费中支出,秘书长徐万夫上一年度购礼品支出费用商会不予支付,以后讨论。并强调以后商会大额开支必须开会长办公会通过。
三、会议对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章程补充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正式施行
四、讨论互助基金会的相关事宜
1、何东露会长提出:为了方便会员企业融资,商会拟与邮政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会员企业担保贷款,所推荐会员须由商会严格审查通过。
2、互助基金会事项推后再议。
五、讨论商会各位会领导职责
1、年拜会时间定为20xx年1月19日下午
2、礼品由秘书长徐万夫统一采购,礼品开支控制在二万以内,总开支控制在四万以内。
会议决议:
一、通过了会费的收取标准:会长单位按每年120xx0元收取,常务副会长单位按每年40000元收取,副会长单位按每年20xx0元收取,常务理事单位按每年5000元收取,理事单位按每年1000元收取,会员单位按每年300元收取。会费的收取方式为一届一交。
二、确认了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章程补充条款,正式开始施行
三、互助基金会成立事宜条件未成熟,推迟讨论
四、明确了各位会领导的职责
五、确定了年拜会时间及礼品采购,时间定于20xx年1月19日,礼品开支控制在二万以内,总开支控制在四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