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重在预防积极消灭的思想。
森林火灾重在预防。实践证明防火就是防人,人为违章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诱因,防火一定要把防人放在首位。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森林防火工作“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总体规划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护林防火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护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加大视频监控、红外探测等现代科技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应用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置。
二、切实厘清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护林防火林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严密措施,狠抓落实,厘清权责边界,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研究解决护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确保经费到位。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各级林草部门要制定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护林防火目标管理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进经营主体防火责任落实,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和各类林场等护林防火重点单位,要严格履行经营主体的护林防火责任。
三、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努力完善护林防火通信和视频监控系统,推进防火瞭望塔和水源地建设,加快重点火险区防火隔离带和隔离通道建设,尽快形成防火通行能力。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对在建的项目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如期完成。加大护林防火装备、应急扑救队伍等的投入力度,提高护林防火的综合防控力度。
四、坚决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和日常巡护工作。
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区域,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护林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护林防火责任全覆盖。重点时段、重点林区要采取增人、增哨卡、增加巡查时间等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关键时段,要根据火险等级,加强对野外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的管控力度。要切实在管住人上下功夫,通过联防、联治、联保等措施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时段,对重点火险区域和关键地段,各地要采取严格的封禁措施,严防引发火灾。林区护林员、生态管护员要全员上岗到位,强化巡山护林力度,对不履职、不尽责致使片区发生森林火情的护林员,一律解聘。
五、科学督导值班调度和隐患排查整改。
各级林草部门要加强护林防火值班带班制度。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绝不能出现脱岗、漏岗情况。要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分级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火情要调集力量积极配合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要及时派出督查组,对基层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大排查,重点林区要派领导蹲点指导,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从源头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六、全面营造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
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宣传制度,把每年3月规定为“护林防火宣传月”。在春节、清明节、“五一”等护林防火关键节点和“护林防火宣传月”期间,除在重要地段设置户外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外,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推广运用微信、新媒体、微博、门户网站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大型LED屏幕,手机短信推送等发布护林防火预警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护林防火宣传氛围。各林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防火宣传,做到宣传有声有色。要及时推介、上报在全省护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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