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融水县20xx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融防艾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乡农村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目的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人员网底作用,做到入户宣传、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乡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到20xx年底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5%、90%和90%以上。
二、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乡11个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至少接受1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等)宣传。
三、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各乡(镇)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业主及工作人员进行防艾宣传,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宣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干预。
2.负责上级部门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抗病毒治疗,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
3.开展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制定本单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告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违法人员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工作,检测率达100%。
4.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5.卫生院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每个行政村组织65岁(含)以上老年人和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等农村重点人群进行2~3场防艾知识讲座,讲座覆盖率达100%。老年人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85%和90%以上。
6.配合乡镇卫生计生办对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的考评验收。
7.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
8.每半年对村卫生室防艾工作督导检查一次。
(二)乡镇卫生计生办(所)工作职责
1.设置独立防艾工作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农村艾滋病防治的日常管理。
2.负责组织、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工作人员,指导农村防艾宣传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入户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3.指导村(居)委会防艾负责人组织开展防艾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辖区内大众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每个行政村年内完成1次大型防艾宣传活动和组织居民观看防艾专题片1场。
(三)村(居)委会工作职责
1.各村(居)委会成立农村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村委领导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防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年内组织本村(居)委会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四)村(居)委会负责人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宣传员收集辖区内重点人员(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和有高危行为等)信息报卫生院。
2.组织指导宣传员开展入户宣传和痕迹资料采集工作。
3.每半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考评验收1次。并配合上级督查组完成督导考评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五)农村宣传员工作职责
1.年内通过广播、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本辖区15—65岁农村居民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并收集相关宣传佐证资料。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知晓率达85%以上。
2.每季度收集1次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并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等形式进行防艾宣传,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每季度对辖区内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重点人群造册登记,上报乡(镇)卫生院并开展宣传。
4.每季度开展本辖区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乡(镇)卫生院。
5.配合村委领导组织开展本辖区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四、经费支持及管理
县防艾办根据我乡20xx年考评结果及20xx年工作任务量下拨乡卫生计生办防艾专项经费分为农村艾滋病综合防治经费、宣传员入户宣传补助费7.14万元。卫生院暂不下拨。各单位要加强农村防艾专项经费管理,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与上年垮年度结余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防艾专项工作台账,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县防艾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综合防治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培训,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农村防艾宣传专项补助费
1.用于农村防艾宣员宣传补助。补标准按照每宣传1个15岁以上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在校生除外)补助2元的标准拨付各乡镇卫生计生办(站),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1次。
2.组织开展本行政村大型宣传活动村两委领导误工补助25元/人/天。
3.用于村委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考评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补助。按每行政村每月100元标准补助,第一季度工作补助可提前预发,第二季度开始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发放。
(三)老年人和重点人群宣传经费。按各乡(镇)老年人和重点人群数2元/人拨付各乡镇卫生院。用于对辖区65岁(含)以上老年人、高危人群(暗娼、吸毒、嫖客等)和重点人群(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农村居民)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里铺导和行为干预等工作补助(具体按《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20xx年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融卫〔20xx〕45号执行)。
五、考核内容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估内容。结合融水县实际制定《融水县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标准(乡镇)》(另行下发)及《融水县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宣传员)》(附件5)等,作为对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频次和方法。实行分级考评,各负其责,考评佐证凭据收集完整。
1.各行政村负责人每半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验收1次,验收时至少抽查每个宣传员20%以上宣传对象调查防艾知识知晓率和了解宣传情况,并收集宣传、验收等相关佐证材料(考评标准见附件4)。要求在6月中旬前完成。
2.乡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各行政村(社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导考评1次,考评时每个行政村至少抽查20%的村屯调查20%的宣传对象的防艾知识知晓率和了解宣传情况情况(考评标准见附件5)。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结果运用。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1.乡人民政府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较好的`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行政村给予通报批评。被全县通报表扬1次年终绩效分加0.5分,批评1次扣年终绩效分0.5分。
2.对村委防艾工作负责人工作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60%的工作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100分以上的核发70%~100%的工作补助费,对考核不达标的予以辞退,并追回预发工作经费。对接受上级督导考评,不被扣分的给与一次性奖励:县级100元/次,市级200元/次,自治区级300元/次,国家级400元/次;被扣分的则扣除相应工作补助,并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3.农村宣传员宣传补助根据村委考评结果发放: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6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100分以上的核发7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农村防艾工作人员选定标准
1.行政村(社区)防治艾滋病工作负责人。各行政村结合本村实际,指定1名行政村干部或计生专干负责本行政村(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报乡人民政府。
2.防治艾滋病宣传员。各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负责选定各村屯宣传员,可根据本村情况选定熟知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各村民小组长或村“两委”干部、协管员等等韦宣传员,报乡人民政府。
3.卫生院负责落实各行政村村医防艾工作任务。
(二)资料收集管理。各部门跟单位要加强资料收集整理,统一使用各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做好确认签名等记录,实行统一档案目录归档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