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0xx年3月5日民事起诉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判决乙方赔偿经济损失:6,891,746.95元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同意庭外和解,乙方同意由其直属公司东各式吉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甲方6,891,746.95元人民币。
三、甲方同意收到乙方的款项后立即撤消诉讼状。
四、甲乙双方同意不再追纠任何一方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盖 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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