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打击生产、销售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劣农药,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胶南市农业局执法大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业户,开展农药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制度,利用城镇农贸市场,宣传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知识,直接向农民群众发放《如何科学选购农药》、《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等宣传资料5800多份,开展假劣和名优农药实物对比演示、现场讲解和咨询,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制度。凡是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进入胶南市场,必须到到行政执法大队登记备案,在胶南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销售,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同时,与农药批发商逐一签订《农药登记备案责任承诺书》,做到权责明晰、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已登记备案并公示了13批次,共133个品种,从源头上梳理农药入口关。
三是重点跟踪高毒农药销售。根据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要求,只有经青岛市农委、青岛市工商局共同审批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方可销售国家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经营高毒农药。同时,胶南市农业局与高毒定点经营单位逐一签订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责任承诺书》,要求定点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购销货台账,严格记载购买对象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购置品种、数量和使用范围等,以备追溯。目前,胶南高毒定点定点经营单位已由24家缩减到18家,王台、海青、胶河等瓜果菜主产区被设为高毒农药禁用区。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胶南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业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地毯式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共出动执法人员226余人次,检查整顿经营单位(个人)423个次,已下达整改通知书32份,立案查处3起,收缴高毒限用农药6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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