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
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 "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xx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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