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施工区域: 合同金额:
劳务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规定,为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主动向甲方获取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传达到乙方员工,教育员工遵守。
2、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教育。
3、乙方必须作好危害和环境因素辩识,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劳务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及时查处现场违章和隐患。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现场管理员应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作好劳务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记录。新招(更换)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要有一定的学徒期,才能独立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向甲方区域部门书面报告并经甲方进行分厂、工段、班组安全培训。特殊岗位应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
5、乙方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要系好帽带;冶炼浇涛等作业要戴面罩、防护镜及穿阻燃工作服;粉尘及有毒环境要戴口罩;噪声影响较大的环境要戴耳塞;火焰作业要戴护目镜;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拉防护网;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等。
6、乙方人员严禁随意动用甲方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
7、乙方在甲方人员现场指导下,连接岗位所需的能源介质(含水、电、风、气、汽、液压等),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对有限空间作业、煤气设施上检修、高空作业等须按危险作业管理,办理审批手续。
8、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内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装载规定,不得随意在甲方道路上停放,在甲方允许的停放场地上停放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9、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违规和隐患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100-300元,重大隐患、险肇事故考核500—20__元,并及时通报乙方,考核款项由鸿宇公司财务部在乙方劳务款结算中扣除。
10、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区域内作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现场用工单位和企管部报告;乙方人员在岗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现场无乙方管理人员,则甲方现场用工单位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11、乙方应对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上级部门对甲方的罚款。乙方员工工伤事故一律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妥善处理,经分析甲方负责任的,由乙方公司向甲方索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甲方上级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反之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则甲方应对乙方承担以上款额。若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则根据责任大小协商承担以上款额。
12、乙方应为所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合同及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及甲方企管部各一份。
附件:甲、乙方安全环保管理通讯联络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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