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2024-05-09 来源:星星旅游

  一、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与锻炼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三、为保证师生安全,体育用品只限在本校内使用,不得拿出校外。借体育用品,不得随便转借,以防弄错丢失。下课后教师应把借出的器材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四、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五、其他部门人员借用器材时,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六、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与课堂教学使用同等,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酌情赔偿,并有记录。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最后应由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