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做好学生的见习工作,加强见习期间的管理,使学生的见习安全、有序地进行,达到提高技能,培养人才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见习时间及内容
1、见习时间:自20xx年3月20日到 20xx年6月30日
2、 见习内容:具体见习岗位和内容经甲方同意后由见习单位统一安排。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参加见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
2、协助企业对见习生进行常规管理,教育见习生遵规守纪,适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制教育。
3、负责见习生的考评与见习成绩评定。
4、协调企业处理好见习与生产的关系。
三、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见习要求进行见习,服从见习单位安排和管理,遵守见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刻苦学习专业技能。
2、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3、见习期间,见习的路途上一律不准骑摩托、电动车。如有乘座需要,必须乘座有营运资格的车辆。
4、见习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5、见习期间,见习生不得擅自离岗、换岗、转岗和中止见习,确保见习的顺利完成。
6、见习期间,见习生如生病或有事必须和见习单位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假条请假。
7、见习期间,见习生在19:00前必须回校,一律不准在外留宿。
8、乙方见习前必须签订见习安全协议书。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见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见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见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3、乙方到达见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见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见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学校指导教师同意批准,并跟见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同时学校不另行安排见习岗位。
五、其它约定
1、见习期为: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2、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家长)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临翔区职教中心
乙方(学生): (家长):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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