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録司的网络解释是:道录司北周、宋时有左、右街道录院,掌道教事务,先属鸿胪寺,政和六年(1116年)改属秘书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属礼部。清沿置。掌有关道教徒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二人、左右演法二人、左右至灵二人、左右玄义二人等。各省则府置道纪司,州置道正司,县置道会司。清代沿置。
道録司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道録司详细内容】
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道録司[dàolùsī]⒈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
二、引证解释
⒈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引元石子章《竹坞听琴》第一折:“兀那秀才,你是那里人氏?姓甚名谁?因甚来到俺这庵观?説的是,万事都休,説的不是,送你到道録司,不道的饶了你哩。”明汤显祖《牡丹亭·旁疑》:“那秀才夜半开门,唧唧噥噥的,不共你説话,共谁来?扯你道録司告去!”《红楼梦》第二九回:“﹝张道士﹞如今现掌道録司印,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
三、其他释义
1.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
四、关于道録司的成语
五、关于道録司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