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