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调动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一批“思想领先,作风踏实、勤奋务实,工作高效”的优秀队员脱颖而出,进一步激发队员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在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以中队编外队员为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每季度、每年各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对象:
入职满3个月通过试用期的编外队员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评选出“月度之星”10人,“季度之星”6人、“年度之星”4人。
五、“每月之星”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中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昆阳镇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2、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
六、“每月之星”否决项
1、当月百分制扣分和非全勤的队员。
2、当月被督查到上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不得入选。
七、“季度之星”将从“月度之星”中产生。
八、“年度之星”将从“季度之星”中产生。
九、评选办法
1、由各分队长每月月底按照每月分队总得分前三推荐评选出1名的“每月之星”候选名单,报送办公室,经中队领导班子评审,评选出10名“每月之星”候选名单。每月分队总得分后三的队员由指导员对个人进行警示谈话,中队季度总得分后六名的队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中队年度总得分后四名的队员给予辞退。
2、候选名单公示
次月的1-2日向全体队员公示上月“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候选名单。公示期内,全体队员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可向办公室部提出质疑,办公室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
公示结束后中队公布最终当选“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和“年度之星”的名单,并将当选的结果名单报镇党建办审核通过后送财政办发放奖励奖金。
十、奖励方案
(一)每月之星
1、“月度之星”称号的队员,可获得500元奖金的`奖励。
2、“季度之星”称号的队员,可获得800元奖金的奖励。
3、“年度之星”称号的队员,可获得1500元奖金的奖励。
4、获得年度之星的队员,可作为年底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分队要严格考核、切实把关。认真组织本分队“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的评比推荐工作,务必把真正的优秀队员评选出来。
2、各分队要利用好周会,组织队员做好每月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正不足,形成一个创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